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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計劃案
 
公平會於九十年度推動「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計畫案,為達以教育代替懲處之目的,公平會於九十年度推動「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計畫,希望藉由業者本身建立自律機制,減少涉及違反競爭法案件之處理,達到公平交易法立法之行政目的。

公平會表示,公平交易法自八十一年二月施行迄今,已逾九年,其間公平會透過上千場之說明會宣導公平交易法,亦曾處罰二千餘家違法事業,對於市場交易秩序之維護已略具成效。八十八年二月公平交易法第一次修法之後,原則上改採「先行政後司法」,並大幅提高了罰金、罰鍰上限,第一次違法即可逕處高額罰鍰,惟公平會認為執法目的不在於懲處,而在於使受規範的對象能知法、守法進而崇法,爰基於降低事業違法風險,以確保市場競爭,促進社會之安定與繁榮,希藉由業者本身自律機制之建立,使事業避免觸法,同時減少涉及違反競爭法案件之處理,達到公平交易法立法之目的,因此於九十年度間推行「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計畫。

據瞭解,公平會之「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計畫分下列階段推行:第一階段:由公平會發函邀請五十家大型企業參與本會之說明會,向各產業之大型企業說明本計畫,並向參加說明會之二十餘家企業徵詢其參與本計畫之意願,同時設立公平會與企業間雙向交流之法務諮詢窗口,協助企業降低違法風險。第二階段:由公平會輔導報名參加本計畫之十三家大型企業,協助其依本會提供之自律守法大綱擬訂其自身之自律守法準則並執行。第三階段:公平會以參加自律規範計畫之十三家大型事業所擬守法準則之執行成效進行甄選,擇定較優之七家大型企業,進一步輔導協助其修改守法準則,使各企業之守法準則更臻完備。第四階段:由前述較優七家中擇定最優良之五家企業(包括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依其試辦成果予以對外發布並以其作為產業界模範,加以宣導。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參加本計畫之企業可獲得公平會提供相關之配套及獎勵措施,包括:建立公平會與試辦企業間之雙向法務諮詢窗口,以提供試辦企業即時之公平法諮詢服務、免費提供與公平交易法相關之教育課程或師資、公平會發布與產業相關之新政策或規定時,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儘速將相關訊息通知該試辦業者等等。公平會評估,如企業能確實遵守其所研擬之守法準則,並善用其與公平會之法務窗口增加與公平會間之互動,當可達減低企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而遭處高額罰鍰之風險,避免企業之商譽受損害及成本之增加,有助企業迅速正確的作成決策,節省企業行政資源,同時提昇企業優良守法之形象之效益。而公平會亦可減少處理違反公平法案件之行政資源,可謂兩相得利,故為促使各辦理自律規範之企業確實對守法準則之持續落實,以咸為企業界之楷模,後續將進行追蹤稽核,以確認各企業確實依據其所擬之守法準則施行。受規範的對象能知法、守法進而崇法,爰基於降低事業違法風險,以確保市場競爭,促進社會之安定與繁榮,希藉由業者本身自律機制之建立,使事業避免觸法,同時減少涉及違反競爭法案件之處理,達到公平交易法立法之目的,因此於九十年度間推行「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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